【5/6,擴大急難紓困上路】
申請對象
1⃣原有工作,因疫情請假或無法從事工作(含雖有工作但每月工作收入減少),致家庭生計受困。
2⃣未加入軍、公、教、 勞、農保等社會保險。
3⃣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紓困相關補助、補貼或津貼。
補助方案
【1萬元】家戶每人每月生活費在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1.5至2倍者。
【1-3萬元】家戶每人每月生活費低於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1.5者。
申請地點
居住地區公所
應備文件
■申請人身分證
■申請人印章
■申請人郵局存簿封面影本
■全戶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
■全戶存摺內頁及封面影本(自 109.1.1~109.4.30)
■國民年金繳費單或勞保加退保明細
■居住地證明
■工作證明
■受疫情影響證明
注意事項
5/6政策上路,申請人潮一定很多,請體諒公所人員人力有限,多點耐心務必多加配合,謝謝。
高雄市政府針對新冠肺炎整合各局處服務項目,並提供聯絡諮詢專線,市民朋友們如有不解之處,請多加詢問。